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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院制度】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工作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年11月15日 00:00    作者: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率:

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党总支的领导,充分发挥党总支凝心聚力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根据学校有关文件和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。

一、总支委员会的会议制度

(一) 每学期召开两次总支委会。

1、研究党务工作情况,分析存在的问题,找出解决的办法,明确总支工作的重点。

2、研究党员发展问题。

(1)对要求入党的教师认真研究,确定入党积极分子。

(2)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针对存在的问题,采取改正措施。

(3)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及以上的培养教育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
(4)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,支委会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。

(5)发展对象必须参加学校党校的培训,经培训测试合格的方能发展入党。

(二) 每学期召开一次全体党员民主生活会。

(三) 每年度召开一次部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总结工作中的成绩,分析存在的问题。

(四) 每学期不定期召开一次党员大会。

二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
为从严治党,提高党员素质,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和监督,每年度一次(学校组织部统一安排)对全体党员和党总支进行民主评议。

三、民主生活会制度

(一)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

1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。

2、加强部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情况。

3、艰苦奋斗,清正廉洁,遵纪守法的情况。

4、坚持群众路线,改进领导作风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。

5、其他重要问题

就以上问题进行检查总结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
(二) 民主生活会的组织

1、会前,要在总支委会上讨论,确定主要议题。

2、会议召开前二天,报告校党委组织部请求派人参加指导。

(三) 民主生活会的总结

1、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,应由总支解决的,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,切实加以解决,需要校党委帮助解决的,应及时上报。

2、属于违犯党纪,政纪,国法的,应按干部管理权限,交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处理。

四、支部书记工作

1、支部书记每学期第一个月要组织召开一次支委会,研究支部工作及党员发展工作;学期末要召开一次支委会总结支部工作及党员发展情况,并及时报告总支。

2、每个月要有一次组织生活,具体内容除学校有要求的,主要由支部自行安排(一般与教研活动时间同步)。

3、每年度不定期的开展一次党日活动,对党员进行党章,党的改革开放理论学习或组织党员做对社会、对教学有益的党教活动。

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

2017年5月2日